芒市推进和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纪实之七
芒市强力推动高中、初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学区管理或联盟办学模式,实行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有效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初见成效。
科学划片,就近入学,全力推进小学招生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要求,采取“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均衡配置办学资源、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措施,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推进学区制办学模式,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努力实现教育均衡发展。2016年,为进一步规范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秩序,逐步消除大校额和大班额现象,缓解择校压力,结合芒市城区实际,制定《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实行学区管理。芒市城区小学实行学区化统一管理,实施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城区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将芒市6所小学建成三个学区,第一学区:芒市第一小学;第二学区:芒市第三小学、芒市民族小学、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第三学区:芒市第四小学、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学区实行“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教学管理、统一集体教研、统一教师培训、统一质量评价”五个统一。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充分发挥学区内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教学交流、集体备课、研修培训、公开课等研讨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
教师校长轮岗交流。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差距,促进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共同发展,采用城乡互动、优势互补、互通有无、以强扶弱的方式,兼顾交流对象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区分不同交流对象和类别,分类实施,由易到难,由局部到整体,整体推进。今后,芒市城区三个学区统一纳入校长教师交流范畴,由学区领导联席会商议确定交流范围和交流对象。
严格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芒市城区小学严格按照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招收勐焕街道办事处、芒市镇丙门、等相、松树寨、芒满、芒晃村民小组户籍中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芒市城区规划和学校布局,按照城区六所小学办学规模及各小区人口密度的实际情况,划分六个招生片区,即:芒市第一小学片区、芒市民族小学片区、芒市第三小学片区、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片区、芒市第四小学片区、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片区。同时对入学年龄、户籍、居住地等报名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规范程序,随机排位。按照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四个批次进行规范招生,实行按批次招录制度。各学校按批次顺序招录适龄儿童,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指标的,直接招录;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对当前批次进行随机派位,停止剩余批次招录。未完成招生指标的学校要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不分批次招录,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招录。若城区小学招生满额后,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实行随机派位、定额管理、随机编班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和严格审查认定制度。
免试入学,统一招生,顺利完成小升初工作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芒市城区全面实施小升初免试入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芒市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校区。
联盟办学,资源共享。采取“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均衡配置办学资源、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等措施,整合城区初中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共享,芒市城区学生能够接受相对均衡的初中教育,确保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在一段时期内,城区两所初级中学实行“一套班子、统一管理、分区教学”的管理模式。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设南北校区,元德宏州初级中学为南校区,芒市民族中学为北校区,北校区校长由芒市人民政府聘请南校区校长担任,两校区学校领导班子及教师在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学校管理和教学需要合理流动。
多校划片,统一招生。按照教育部关于“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的规定,结合芒市城区实际,芒市城区两所初级中学实行多校划片,同一招生范围,即两所初级中学统一面向芒市城区所有小学招生。两校区招生对象主要为城区小学毕业生,按照城区小学服务区范围小学毕业生、芒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含外籍)小学毕业生三类户籍进行招生。南北校区每年面向其他州内县市及芒市乡镇招收一定名额的以当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为主的小学毕业生,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不得低于50%。
随机排位,保证公平。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校区,确保派位公平、公正公开,获得学生及家长的支持和认可。按照报名学生人数分别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指标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学生人数分别多于学校招生指标的,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学校。面向其他县市和芒市乡镇招收的小学毕业生,由两校区按照有关精神制定招生办法自主招生。体校班招生名额和招生办法由两校区与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共同研究确定。两校区体校班招生名额及招生办法必须在6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录取结果必须在随机派位前公示。被体校班录取的城区小学毕业生不得再参与随机派位。为照顾特殊家庭的需求,小升初制度规定,家庭中(含重组家庭)有2人及以上同时毕业的小学生,需要随机派位确定就读校区的,可以由1人为代表参加派位确定共同的就读校区,也可以各自参加随机派位。
加大投入,确保运转。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后,州和芒市财政投入隶属关系不变,按时足额拨付国家、省、州及本级财政匹配专项资金,确保学校项目建设、教育教学、师资培训、学生生活补助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州和市级财政每年分别预算安排不少于2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开展工作。
均衡指标,定向分配,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改革中考制度,将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是芒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
定向招生比例逐年增加。芒市于2011年开始实行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至初中学校政策。将高中招生指标的20%,按照学校毕业生数分配到全市各初级中学。
定向招生向薄弱学校倾斜。招生指标由芒市教育局根据各初级中学应届在籍参加升学考试学生数和初级中学综合评估情况进行分配,并适当向薄弱学校,特别是德宏世居五种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乡镇学校倾斜。
招收特长学生。招收特长学生是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的重要举措。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