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网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首页

  • 走进芒市

    • [芒市概况]
    • [芒市党政]
    • [城市荣誉]
  • 今日芒市

    • [芒市新闻]
    • [通知公告]
    • [视听芒市]
    • [芒市手机报]
    • [微美芒市]
    • [媒体看芒市]
  • 生态芒市

    • [旅游资讯]
    • [芒市景点]
    • [芒市美食]
    • [民族风情]
  • 开放芒市

    • [发展规划]
    • [投资政策]
    • [特色产业]
    • [投资动态]
    • [统计公报]
  • 文化芒市

    • [文化产业]
    • [民族文化]
    • [文学艺术]
    • [本土音乐]
  • 文明芒市

    • [文明建设]
    • [学习楷模]
    • [道德教育]
    • [公益事业]
    • [文明风采]
    • [我们的节日]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首页 > 今日芒市 > 通知公告 > 正文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1-07-12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KTV、歌舞厅、酒吧、慢摇吧、演艺吧、网吧、游戏厅、台球室、健身馆、游泳馆、洗浴、足疗、美甲店、按摩养生馆、棋牌室、珠宝玉石毛料销售场所、展销场所、托幼机构、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旅行社、景区景点以及个体诊所、门诊部等重点场所暂停营业。

二、零售药店暂停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对需要上述药品的群众,要告知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校外民办教育机构线下授课活动全面停办;图书馆不得容留读者现场阅览,可提供预约借阅服务;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可提供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配套服务场所,宾馆酒店、外卖物流、客运场站、政务服务窗口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继续落实好扫码、测温、消杀、通风、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继续按“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对全市重点行业人员、货物及环境(附件)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涉及单位和个人要压实主体责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主动采样检测。

五、继续停办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六、进出芒市管控措施继续执行《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芒市管控措施的通告》(芒疫指发〔2021〕33号)。

七、本通告自2021年7月11日0时起施行。涉及停止营业服务的时限暂定7天,并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692-2114921。

 

附件:重点人群、货物及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对象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10日

上一篇:

进出芒市最新要求来了,请查收!

下一篇:
州委第一巡察组 关于进驻芒市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专项巡察的公告
责任编辑:

芒市党政

更多>>
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大
芒市政府
芒市政协
芒市微信公众号"微美芒市"
芒市微语
芒市手机报

友情链接

中国文明网 |云南网 |人民网 |德宏电视台 |德宏人民广播 |德宏团结报 |芒市住建信息 |芒市农业局 |中国普法网
地理位置 |气候条件 |芒市历史 |人口民族 |自然资源 |行政区划 |09版勐吧娜西网

滇ICP备11000766号 邮箱:mbnx2008@126.com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斑色路16号 联系电话:0692-2121575 邮编:678400
Copyright © 2016 mangsh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芒市委宣传部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041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3029080 举报邮箱: mswwxb2019@126.com
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692-3029080 举报邮箱:mswwxb2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