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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今日芒市 > 通知公告 > 正文
芒市关于继续暂停部分行业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4-12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继续

暂停部分行业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

 

当前芒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输入风险较大,防控工作面临多重考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全市各族群众携手抗疫、共克时艰。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继续暂停我市部分行业场所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时限

暂停时间由原通告2021年4月12日延长至4月19日。

二、暂停范围

(一)KTV、网吧、酒吧、游戏厅、桑拿洗浴、足浴、电影院、棋牌室、美容院、健身房,以及民营个体诊所和门诊部暂停对外营业。

(二)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可提供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

(三)零售药店暂停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对需要上述药品群众,要告知到发热门诊就诊(附件1)。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不严格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692-2114921。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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